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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在嘉兴率先实施项目安全服务告知书制
(发布时间:2017-12-06)    文字显示:

市安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再出发”的号召,创新服务企业的措施,自20178月起,市安监局在嘉兴率先实施项目安全服务告知书制。至10月底,已送出告知书45份。

告知书制是市安监局针对海宁市范围内经海宁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准入或转让的项目,由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专门制作告知书并及时送达项目建设单位。告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若属需办理安全许可的项目,告知需办理的安全许可事项,并提供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若属不需办理安全许可的项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项目情况,告知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应按照有关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规定所需采取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市安监局根据上级部门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简政放权,取消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事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较重、严重的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的项目)许可事项等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审批事项。在这些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审批事项取消后,海宁市安监局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出台并实施了告知书制企业,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助推企业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提高项目本质安全,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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