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9日,市卫计局收到方建(女,身份证号码:342530198103063226,医师资格证书编码:200833142342530198103063226,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42330481000021执业类别:中西医结合)提交的关于设置海宁方建中西医结合诊所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局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为其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有关规定,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类别:中西医结合诊所
名称:海宁方建中西医结合诊所
选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246号
所有制形式:私人
床位(牙椅):0(0)
投资总额:15万元
注册资金:5万元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广大居民或周边企事业单位对上述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海宁市卫计局反映。联系电话87289035,87289026,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邮编314400
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0日